永春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另类小说网www.bitcoinpricepro.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柏娅曾在某本书上看过,“狩翎能力”的产生大概与一种“奈奇可姆物质”有关。在人类生活的被称为“人间界”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满了这种物质,它不仅带给了这里的生命超能力,甚至还决定了人间界文明的发展。

可以说人类能够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完全是奈奇可姆物质的馈赠,无论是第一个拥有并学会使用狩翎能力的人,还是到今天利用这种物质制造出各种神奇的器物。

人间界的所有居民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们的生活已经不可能脱离奈奇可姆物质了。

在这种物质有形或者无形的影响下,狩翎能力者们往往会得到另外一副新形态,那就是[狩翎真身]。

尽管每个能力者的狩翎能力都不尽相同,但几乎每个能力者在还未进入真身状态时其狩翎能力都是难以发挥出全部实力的。

柏娅就曾见过卢克老师进入真身形态的样子,平日里他虽然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是一旦进入了真身形态后无论是身体还是气质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卢克的狩翎真身[火焰拳]是一副赤裸着上身、头戴柯林斯式附带着狮子鬃毛的头盔的造型,健硕的肌肉线条几乎是黄金比例,胸口还有一道青色的火焰形图案。

他的能力就是能够控制青蓝色的火焰。据说历史上第一个拥有狩翎能力的远古人类就是一种能操控火焰的能力,并且在大部分的能力者中也是火焰的能力居多。

除了能力者本身变幻而成的狩翎真身外,还有一种是由能力者的精神力召唤出来的分身——[狩翎分身]。

这种分身完全是能力者本体和其精神力的体现,并且分身受到的伤害也会不同程度地返还在本体身上。

真身与分身区别除了是否由本人变幻以外,拥有狩翎分身的能力者们本身也能够灵活的运用其狩翎能力。

柏娅的分身[亚龙]更像是一个身穿白袍的圣者,但白袍之下却是镶嵌着金边的甲胄。

亚龙拥有极强的敏捷性,并且在超远的距离外也可以按照柏娅的意识继续行动。

其能力则是将本体的生命力分享出去,不仅能让本身没有生命的东西获得短暂的生命以外,还能让一些生物的伤口加速痊愈。

这样的能力并不是很完美,但是因为龙族的生命力本身就很强大所以柏娅可以尽情地使用,而且生命力也是可以自己恢复的。

人类漫长的历史里狩翎能力长久以来是只有部分人才会拥有的能力,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水zhu
晋2022-06-09完结总书评数:602当前被收藏数:2295文案:芸娘穷怕了,一辈子的愿望就是吃香喝辣。前世,她知道自己身世是汴京城里的陆府千金,以为苦日子就要到头,日后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谁知进了京城,陆府上下对那订了好亲事的假千金偏爱有加,处处嫌弃她的粗鄙不堪,最后更将她关在后院里,任由她染病死在寒冬腊月里。重活一世,芸娘再见到寻亲的人,白眼一翻,这亲谁爱认谁认。她转身在门口雪地里捡了
玄幻 连载 27万字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绅士的魂
在皇家军还有卡勒军的战场上,一位叫做芙蕾雅的少女驾驶着自己的飞行器飞跃战场准备支援友军。但是在地面上的一位卡勒军注意到了她,于是他拿出来一把麻醉枪对准了芙蕾雅按下了扳机。“噫!?”芙蕾雅立马就感觉到自己的大腿传来一阵刺痛,就连操作的飞行器都变得不稳起来。接着,她视线逐渐模糊,操作飞行器的双手不自觉的松开,最后坠落在了地上。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于一座军营中,周围站着不少的人。其中就有一
玄幻 连载 1万字
专属你的跟踪狂

专属你的跟踪狂

扑猫扑猫
玄幻 连载 5万字
我慾成魔

我慾成魔

大唐后裔
修魔功,收狮驼,吃唐僧,灭大唐, 闹地府,消生死,战杨戬,灭天庭, 联无天,聚大鹏,斗如来,灭极乐, 放魔王,毁酆都,诛阎君,灭地府, 我欲成魔,三界合一,魔界为尊!
玄幻 连载 105万字
随心所欲的世界h

随心所欲的世界h

nakesais
唉,最近就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吗,一边走在上学路上,一边想着能发生什么就好了的智豪,遇到了将改变他人生的事。「智豪,为什么作业又没有交!」在办公室,班主任伊梅正在痛斥智豪,「你看看能最近,不仅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也不交。你到底想干什么!」诶,这无聊的说教什么时候可以结束,为什么这事上都是这么无聊的事情呢。智豪一边听着伊梅老师的说教,一边想着要是能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就好了,比如让伊老师现在就闭嘴结束说教。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