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另类小说网www.bitcoinpricepro.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梦境一点一点破碎坍塌,只余下这一角安然无恙,在这里,时间都仿佛静默停止。

五个时辰后。

最后一抹血雾消失,疏璃的肌肤上已经爬满了血色祭文,而流渊面上空空荡荡,白皙如昔。

疏璃摇摇晃晃站起身,他的脸色惨白,眼角泪痣和唇色却愈艳,祭文浮在脸颊,仿若满面凝固纵横的血痕。他抬手开始结印,却在半途力竭,不得不撑住床柱轻喘。

【疏璃,不要急。】亚撒的嗓音很稳,又很轻,连尾音都极温柔,【不要怕。】疏璃缓了一会儿,按着亚撒的指引,一边低声念诀,一边重新结印。

从换祭一开始就产生的隐隐灼烧感自心口蔓延至四肢百骸,越来越严重,直到最后一个印法结成,疏璃连指尖都生出绵密难忍的痛楚。

难怪流渊总是待在每一块寒石都被印上咒法的冰冷石窟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稍加缓解身种血祭的痛苦。

该走了。

他想着,亚撒却又开口:【疏璃。】好像只是单纯地叫了声他的名字,没有继续说下去。

疏璃顿了顿。

半晌,疏璃一歪头,眼中露出稍许的疑惑,【真奇怪,亚撒。】他说,【之前明明是你笑我心肠太硬,现在却又嫌我心软。】【不奇怪,人在走过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段经历后都会产生新的自己。】亚撒轻声道,【我们都在成长。】疏璃抿住唇角,未置可否,随手画出一道梦境入口,弹进流渊的眉心。

做好一切,他打算离开了,忽然犹豫一下,还是停住脚步。

安静几息过后,他俯下身,长发垂落,红唇贴在流渊的唇瓣上,轻轻一蹭。

傻不傻,要这样亲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结束

第41章 青玉牙(完)

出了梦境,满身鲜红祭文的玄衣美人腾空跃起。顷刻间狂风大作,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而来,他的黑发在空中凌乱飞扬,广袖宽裾飘舞不休,发出猎猎的声响。

人间这时正值晌午,前一刻还是艳阳高照,下一刻,天空却没有任何预兆地暗下来,黑压压的乌云遮天蔽日,将每一丝天光严严实实遮得干净。异象下,人们纷纷走出门,惊疑不定地仰头望天。

一道男声远远地从天边泻出,一字一顿,尖利异常,含着滔天恨意,仿佛濒死的凄厉长啸,令人闻之不寒而栗。

我,疏璃,愿,以血肉祭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水zhu
晋2022-06-09完结总书评数:602当前被收藏数:2295文案:芸娘穷怕了,一辈子的愿望就是吃香喝辣。前世,她知道自己身世是汴京城里的陆府千金,以为苦日子就要到头,日后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谁知进了京城,陆府上下对那订了好亲事的假千金偏爱有加,处处嫌弃她的粗鄙不堪,最后更将她关在后院里,任由她染病死在寒冬腊月里。重活一世,芸娘再见到寻亲的人,白眼一翻,这亲谁爱认谁认。她转身在门口雪地里捡了
玄幻 连载 27万字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绅士的魂
在皇家军还有卡勒军的战场上,一位叫做芙蕾雅的少女驾驶着自己的飞行器飞跃战场准备支援友军。但是在地面上的一位卡勒军注意到了她,于是他拿出来一把麻醉枪对准了芙蕾雅按下了扳机。“噫!?”芙蕾雅立马就感觉到自己的大腿传来一阵刺痛,就连操作的飞行器都变得不稳起来。接着,她视线逐渐模糊,操作飞行器的双手不自觉的松开,最后坠落在了地上。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于一座军营中,周围站着不少的人。其中就有一
玄幻 连载 1万字
专属你的跟踪狂

专属你的跟踪狂

扑猫扑猫
玄幻 连载 5万字
我慾成魔

我慾成魔

大唐后裔
修魔功,收狮驼,吃唐僧,灭大唐, 闹地府,消生死,战杨戬,灭天庭, 联无天,聚大鹏,斗如来,灭极乐, 放魔王,毁酆都,诛阎君,灭地府, 我欲成魔,三界合一,魔界为尊!
玄幻 连载 105万字
随心所欲的世界h

随心所欲的世界h

nakesais
唉,最近就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吗,一边走在上学路上,一边想着能发生什么就好了的智豪,遇到了将改变他人生的事。「智豪,为什么作业又没有交!」在办公室,班主任伊梅正在痛斥智豪,「你看看能最近,不仅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也不交。你到底想干什么!」诶,这无聊的说教什么时候可以结束,为什么这事上都是这么无聊的事情呢。智豪一边听着伊梅老师的说教,一边想着要是能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就好了,比如让伊老师现在就闭嘴结束说教。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