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栗炖小笨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另类小说网www.bitcoinpricepro.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头几乎和大象一样大的野猪躺在泥坑里。

它闭着眼睛,半跪半躺,一对从泥土中干净的獠牙,像锋利的刀刃一样闪闪发光。

暮色映照在它深黑色的皮毛上,它巨大的肚子是白色的,随着每一次呼吸,上下移动,发出哼哼的声音。

野猪王!

方圆离它还有几百米远,但还是小心翼翼地顺着风向走着。

“就算我现在能杀野猪,但对付这野猪王,我也只能逃跑。就算是普通的二阶蛊师,也杀不了它。如果他不清除它身上的蛊虫,他甚至可能成为它的猎物。”

百兽之王的身体里通常都有蛊虫。

在野猪王的身上,通常会有野猪蛊,比如粉红野猪蛊或者花野猪蛊。除了野猪种类,可能还有兽皮蛊或尖刺毛虫。

这个世界,有各种各样的蛊虫。通常,蛊虫栖息在强壮的野兽体内,与野兽并存。

当野兽受到攻击时,蛊虫会感应到危险,并协助野兽抵抗强大的敌人。

这野猪王的身躯巨大,力量大大超过了一般的野猪。方圆单凭一人就不是它的对手,更何况它体内至少有一只或多只神秘的蛊虫。

不过,方圆这次的冒险,并不是为了杀死野猪王。就是为了躲避王大的追击。

王大知道方圆有兽皮图,方圆利用这些知识占自己的便宜。无处可去,而是朝着野猪王的危险标记区前进。

野猪王虽然危险,但毕竟还是一头野兽,没有人类的智慧。王老头身为凡人,可以冒险到此地平安撤退,方圆又何尝不能呢?

走反向的道路,虽然看似危险,却隐藏着一条生存之道。

越往前走,野猪王也慢慢被方圆甩在身后。在地图上,方圆好像绕着红十字转了一大圈,形成了一条凹形曲线。最后,他来到了几位族长住的山上,并在那

里当场进行了年中考核。

一个小时后,一个满身草块的年轻人,他的衬衫被撕裂了几处,脚上沾满了泥巴,背着一个袋子,跑上了山。

这个看起来很可怜的年轻人,就是方圆。

“我终于安全回到了这里。在这个地方,有族长老保护我,我的安全是有保障的。但我不能粗心大意。方圆松了一口气,缓缓上了山。”

山上有一个简单的帐篷,附近有数十名学生,学院的警卫正在整理他们包里的野猪象牙。驻扎在这里的几位族长老不见了,只剩下一个。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真千金重生靠养首辅暴富

水zhu
晋2022-06-09完结总书评数:602当前被收藏数:2295文案:芸娘穷怕了,一辈子的愿望就是吃香喝辣。前世,她知道自己身世是汴京城里的陆府千金,以为苦日子就要到头,日后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谁知进了京城,陆府上下对那订了好亲事的假千金偏爱有加,处处嫌弃她的粗鄙不堪,最后更将她关在后院里,任由她染病死在寒冬腊月里。重活一世,芸娘再见到寻亲的人,白眼一翻,这亲谁爱认谁认。她转身在门口雪地里捡了
玄幻 连载 27万字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王牌飞行员芙蕾雅战败被抓,被调教洗脑成肉便器飞行员

绅士的魂
在皇家军还有卡勒军的战场上,一位叫做芙蕾雅的少女驾驶着自己的飞行器飞跃战场准备支援友军。但是在地面上的一位卡勒军注意到了她,于是他拿出来一把麻醉枪对准了芙蕾雅按下了扳机。“噫!?”芙蕾雅立马就感觉到自己的大腿传来一阵刺痛,就连操作的飞行器都变得不稳起来。接着,她视线逐渐模糊,操作飞行器的双手不自觉的松开,最后坠落在了地上。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于一座军营中,周围站着不少的人。其中就有一
玄幻 连载 1万字
专属你的跟踪狂

专属你的跟踪狂

扑猫扑猫
玄幻 连载 5万字
我慾成魔

我慾成魔

大唐后裔
修魔功,收狮驼,吃唐僧,灭大唐, 闹地府,消生死,战杨戬,灭天庭, 联无天,聚大鹏,斗如来,灭极乐, 放魔王,毁酆都,诛阎君,灭地府, 我欲成魔,三界合一,魔界为尊!
玄幻 连载 105万字
随心所欲的世界h

随心所欲的世界h

nakesais
唉,最近就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吗,一边走在上学路上,一边想着能发生什么就好了的智豪,遇到了将改变他人生的事。「智豪,为什么作业又没有交!」在办公室,班主任伊梅正在痛斥智豪,「你看看能最近,不仅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也不交。你到底想干什么!」诶,这无聊的说教什么时候可以结束,为什么这事上都是这么无聊的事情呢。智豪一边听着伊梅老师的说教,一边想着要是能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就好了,比如让伊老师现在就闭嘴结束说教。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